释义 |
籍贯填写具体如下: 1、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旁圆自治区的简称; 3、填写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不是自己现在住的地方; 4、可以视情况填写本人户口本的所在地; 5、籍贯填写一般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籍的,没有绝对规定因人而异。 各个省份填写籍贯的正确写法: 1、一般区域: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名称; 2、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区/自治区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综上所述,籍贯的使用频率仍然很高,但特别是年轻人不很重视,他们普遍错误认为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或出生地,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的一种表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