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一五计划重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 2、第一个五年计划:一五计划,是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制定的。它是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中心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有步骤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特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检查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几项规定》 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经1955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已由国务院分别下达各部、会、局、院、行、社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执行。 目前为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伟大的群众运动,正在全国范围内热烈地开展,已经取得了并且将要继续取得重大的胜利。中央和地方的各机关也正在加强对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充分动员群众力量,发掘生产潜力,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克服不平衡现象。 这种社会主义的群众陆的生产运动和加强对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是保证胜利完成五年计划的重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