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对空置房缴纳多少物业费有不同规定。 一、《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 二、山东菏泽的规定是,办理空置房手续的空置房超过一年,应缴纳60%的物业费。石家庄市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则只有20%。 三、《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