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营医院税收政策 |
释义 | 民营医院税收政策为,民营医院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 1、对取得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2、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4、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民营医院应承担的税收如下: 1、营业税,收入为计税基数,税率5%,但医疗服务的收入可以免营业税; 2、附加税,主要是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有的地区没有此税),计税基数为营业税; 3、其他税种,如印花税,按账册贴花,普通账册每本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4、所得税,税率25%,财政拨款、捐赠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可以不纳所得税,计税基数为利润和不能税前扣除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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