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净化北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13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规定2021年北京电动三轮车上路有过渡期,过渡期上路需遵守通行规定,过渡期后违规电动三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 1、2021年7月12日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3、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