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建资格后审是利用抽查的方式审核,部分省份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抽查。一般抽查不低于成绩合格总人数的10%,具体比例和人选由核查机构确定。 1、抽查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直属机构,以下统称核查机构)。 2、抽查对象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选取一定的比例(不低于成绩合格总人数的10%,具体比例和人选由核查机构确定),对其报名条件进行复核;并作出合格、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复核的处理意见。 3、审核内容:(1)报名表工作经历一栏上需有最少2年的从事工程类的工作经历;(2)有工程类资质的单位(你报考使用的单位)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3)同时取得该单位的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复印件一份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一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