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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期限的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交通违法行为 是否要扣留车一般是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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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