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在还款时,为了防止债权人以已还过的欠条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一般会要求债权人返还欠条或销毁。但是,常常会有忘记要回或销毁的情形,虽然事实上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但是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完全可以就该凭证起诉还钱。如果遇到已经还钱但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要求还钱并起诉的话,作为债务人应该积极应对诉讼,应尽量收集已经还款的证据,如当时的见证人、录音、录像、汇款单据等证据材料,如果能够证明已经向对方偿还借款,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再次还钱。应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准备充足完整的证据,如果不方便应诉或担心自己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在此律师提醒,作为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千万要记得索回借条或当场销毁,即便无法要回或当场销毁,也应当要求债权人当场写下收据并在欠条或借条上备注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偿还欠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