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不能作为赠书遗嘱见证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人员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时未见证人在场的,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订立可以由他人写。遗嘱除被继承人签字外,一般需要见证人签字,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另外,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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