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情况下,更有利于避免离婚时由于财产分割而造成的纠纷,是比较清晰的一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但如果是用共同财产买的,即使只写一人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写一个人的名字表示单独所有,在二手房买卖时有单独处置权。但对于婚后房产即使只写一个名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买卖时应征求配偶同意或本人出具相关承诺书。 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有哪些? 1、拥有权:写一个人的名字表示单独所有,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有单独的处置权。房产属于单独所有的话,不动产要进行变更登记,不需经其他人的同意、签字。写两个人的名字表示房屋为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买卖时也一样共同去申请登记。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2、产权性质: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果没有约定且不能证明自己的共有比例,则按照各占有50%进行分配,按份共有人可以处置自己所有的部分,不需双方都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