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有选举权吗? |
释义 | 缓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需看刑罚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没有被附加,则有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为: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二、拥有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 拥有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区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如果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以得知我国拥有选举权,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没有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三、判刑后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规定外,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同时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