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者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报告,并填写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补办之后再补身份证。 一、户口本索引页没了怎么办? 可补办。索引页补办和补办户口本手续相同,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提交补发的书面申请如户籍证明等,即可办理。户口本的第一页叫登记卡索引表,也就是派出所警察盖章的第一页。户口本索引页可以表明户口性质,还可以体现所在地户籍部门的印章。为了方便在派出所公安人口信息系统里,查询户籍信息方便而建立的一个索引目录,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二、补办户口本需要什么手续? 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三、户口本丢了的解决办法有什么 户口本丢了的解决办法如下: 1、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字按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确实无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