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别人房子的人是否有居住权 |
释义 | 租赁合同不会产生居住权,但会产生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此外,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租期未满时卖房,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不会破坏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 一、是不是签了租赁合同就有居住权 1、租赁合同不会产生居住权,但会产生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租期未满但房东卖房怎么办 1、租赁合同租期未满但房东卖房,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会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结语 签订租赁合同并不意味着获得居住权,但会带来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不可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继续使用租赁物且房东未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期变为不定期。若租赁合同未满而房东卖房,承租人有权继续租赁,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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