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发、国办发类的文件不属于行政法规,不是正式立法;国务院令是行政法规,一般为某某条例;国发有效力,一般为决定、命令之类,相当于但不是行政法规;国办类的文件不属于行政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大多是一些通知事项。 一、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包括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合理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 四、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 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都是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是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中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行政法规是法院审判的重要依据,而行政规章对于审判不具备约束力。 依照全国人大所作出的决议,行政法规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问题上,可以体现某些立法上的超前与实验,而行政规章则不可以具有超前性和实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