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幼儿园成长补贴学期结束前发放。 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就可以申领儿童补贴: 1、深圳户籍儿童; 2、非深户籍儿童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深圳市居住证; 3、在园儿童父母为非深户籍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官,且持有政府部门或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台湾户籍儿童; 5、每个在园儿童最多可以领3次儿童补贴,已经领满3次的孩子就不能再领取; 补贴标准: 1、每生每年 1500 元; 2、其中 1300 元(每学期650元)用于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纳的部分保教费: (1)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 (2)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 3、剩余 200 元分两部分使用: (1)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的相关规定; (2)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法律依据:《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非本市户籍的3至6岁在园儿童,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提供健康成长补贴。其中补贴经费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等。据初步统计,全市约有20万幼儿符合相关补贴条件,合计约需3亿元的补贴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