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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 )
释义
    胜诉权。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实体权利不正确。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民事权利主体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这一民事法律权利,而没有丧失实体权利。例如债权债务中,债权人不因超过诉讼时效二丧失债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只要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人民法院都会予以支持。并且在义务人同意履行之后,就不得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抗辩。但这是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则不得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主张抗辩。
    诉讼时效抗辩是法定权利,当事人不可以预先放弃时效抗辩,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胜诉权就是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权利。胜诉权则是基于实体法而产生的,体现为法院对当事人权利请求的支持。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丧失胜诉权意味着你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即法院不再保护你所诉求的权利,最典型的丧失胜诉权是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但是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因为诉讼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胜诉权的消灭就便是说法院不在保护你所诉求胜利的权利了。
    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要依法审理判决。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超过履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可以得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但是当事人并未丧失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仍然有权起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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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