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眼睛损伤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眼睛的司法鉴定标准有: 1.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4.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等。 法律依据: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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