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接受馈赠的手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3G移动终端设备。 法律依据: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三条 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符合保密要求。禁止接受馈赠的手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 核心涉密场所禁止带入手机,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手机,一般涉密场所限制使用手机。 第五条 禁止在涉密场所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手机(4G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禁止将手机(4G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第六条 核心涉密场所、重要涉密场所应设有禁止带入和使用手机的显著标志;核心涉密场所、重要涉密场所应配备手机存放屏蔽柜,集中保管进入人员的手机。 第七条 重要的涉密会议、活动及场所应安装手机信号干扰器或检测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