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男方出轨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但不一定能得到赔偿。 并不是所有的出轨行为都可以要求赔偿,只有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能获得赔偿。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重婚、与他人同居是出轨的形式,其他方式的出轨会视情节轻重而有可能被纳入重大过错,其他的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行为,还有婚姻无效或婚姻撤销、夫妻一方失踪、夫妻因感情长期分居、婆媳关系长期紧张等都有可能涉嫌婚姻的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还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