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办法 |
释义 | 《通知》规定,划拨土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和建筑物现状,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现状出具规划条件后,依据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补办出让手续时,出让合同中应明确规划条件,并约定如改变土地用途,应由政府依法收回(购)。 企业改制、公司上市或市政府进行重大产业结构调整等需要处置土地资产,如土地用途与现规划要求不符,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允许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补办出让手续时,出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如改变土地用途,应由政府依法收回(购)。 一、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1、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土地性质分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两种,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的评估价值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土地证证载的院落部分,在城区内目前划拨的按375/㎡;出让的按750/㎡进行补偿。 二、国有划拨土地能继承吗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律师:陈旺 划拨土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给土地使用者所使用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同时,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即国有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但是,不同地区的划拔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办理手续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只需直接办理就可以,有些地方则要补缴出让金或土地补偿收益费后才能办理,办理时应向当地国土部门咨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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