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芜湖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户口方面,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会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要是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那么迁入时间一定要在2年以上; 2、人均居住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一般要在12平方米(含)以下,而且一定要是从来也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才能够申请; 3、年龄方面,年满18周岁以上而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方可申请或者是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定要年满30周岁; 4、家庭收入方面,在申请的时候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才行; 5、外来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外省市来芜湖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不仅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也需要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以及可以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是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