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办?可以拒绝吗 |
释义 | 一、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可以拒绝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是有权抗收评估报告的,而拒收评估报告,是不会影响房屋征收补偿的,如果申请复议的,就有可能受影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房屋拆迁评估工作中有哪些不规范的情形 1、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大小悬殊,鱼龙混杂,整体素质偏低。由于我国房地产评估起步较晚等原因,目前有评估执业资格的房地产估价师仅数万人。房地产评估市场于是出现了执业资格证一证难求的证荒现象,诱使许多人趋之若鹜,存在着非专业人员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现象,有人居然明码标价买卖证书,利用证书挂靠进行谋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借证挂靠、蒙混过关的情况不是没有。不是做丝绸生意、做钢材生意的出身的也在做房屋拆迁评估吗?当然,英雄不问出身。但近几年大量新成立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到底有多少真本实领呢?大量的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又有几本是房地产估价师亲自操作的呢?内在责任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不可能保证房屋拆迁评估的公正性。 2、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为了多争取业务,有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不是在诚信上下功夫,而是在拉关系上下力气,拿钱开路、大搞钱权交易;有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迎合拆迁当事人的不合理要求,置评估规程和规范于不顾;有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过度降低收费标准,大搞价格战。这些现象既影响了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权威、公正和客观,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形成了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房屋拆迁评估市场中横行的不正当竞争,是损害房屋拆迁评估公正性的重要原因。 3、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不按核准的资质和范围执业。在我国,房地产评估包括各个不同的方面,分属于建设、国土、财政等多个部门管理。房屋评估要按建设部颁布的规程规章进行评估,土地资产要按国土资源部颁布的规程规章进行评估、企业资产评估要按财政部颁布的规程规章进行评估。专业的事要由专业的人做。但是,有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为了包揽业务,不仅出具房屋拆迁评估报告,还出具地价评估报告,甚至出具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这种现象尤其表现在对企业的拆迁评估上。很显然,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超资质、超业务范围执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没有法律效力,经不起司法审查的考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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