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估报告不合理怎么样办?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对评估报告的结果有异议的、不满的,可以申请复核,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来申请仲裁。若都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来起诉,则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委托估价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尽量通过协商来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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