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区分: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5、结案后是否继续查控财产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