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怕劳动仲裁的原因为: 1、在仲裁程序中,对于一些纠纷不大的劳动争议,企业不服的,不得再次提起诉讼;但劳动者不服的却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另外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及相应的不利后果; 2、在相关法律中,除非是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否则企业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