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民法典中合同的有效力和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和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且口头形式合同符合条件的,也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仅书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合同依法成立的,也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签订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合同形式等,所以并不是只有书面形式的合同才有效,口头形式合同符合条件的,也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 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所以不只是书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合同依法成立的,也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民法典中口头形式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必拘泥于书面形式。同时,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四十六条 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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