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赠与房产要交税么 |
释义 | 夫妻双方在赠与房产时,是不需要交税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所有权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在变更为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共有时,或者房屋、土地所有权原归双方所有,在变更为一方所有时,或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双方所有,且双方约定,或变更权属份额的,免征契税。 赠与不动产免收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并规定此前已征收的税款可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申请办理退税,列举的情形共有四种: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以上四种特殊情形下的无偿赠与房产是暂免征收营业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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