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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遭遇租客优先购买权怎么办
释义
    买房遭遇租客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1、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房东要卖的是租客在租的房子,至少提前15天通知租客,让租客决定是否购买。若租客出的条件和其他欲买房的第三方所出的条件相同,就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比如若房东欲将房子以100万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那么租客在出价100万的条件下是可以优先购买他正租的房子的。而在这15天内,房东是不能将房子卖出的。在有转租的情况下,租客与转租客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这二者发生冲突的,现在正租住于出租房屋的租客优先于转租人。
    2、租客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1)房子和房东和朋友等其他人共同买的,这时另一方要把整套房买了,那租客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
    (2)房东将房屋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租客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房东履行通知义务后,租客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租客将丧失优先购买权。租客可以用书面通知、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来证明其向房东作出过明确购买的表示。
    (4)如果租客没有证据证明购房者明知道该套房产有人租住,同时房东已经将房子卖给该购房者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此时租客就无法享受优先购买权了。不过租客仍可以起诉房东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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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2: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