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饭店的发票能随便给别人吗 |
释义 | 不可以,法律规定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一、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开具发票吗 超出经营范围,不可以开具发票。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业务,纳税人可以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开具发票。 二、客人投诉我不办理发票怎么办 没有发票被客人投诉,可以找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拒不开票义务人,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数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