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场监管局受理范围 |
释义 | 市场监管局的管辖范围主要有: 市场监管部门部门受理投诉举报范围包括:一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的投诉;二是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三是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广告管理规定行为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或终止受理:一是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二是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三是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四是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五是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六是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七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政策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市本级各类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市场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并督促消费者就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指导企业在国外(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六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 第八条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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