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动车撞人,对方没事,自己受伤 |
释义 | 建议打电话给交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事故伤害较小,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通过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赔偿事宜。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数额与受害人年龄、户籍、被抚养人情况等情况有必要联系。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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