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宣告失踪的条件:需要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需要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宣告失踪的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宣告死亡的条件:需要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需要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事实。但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宣告死亡的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被宣告死亡的人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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