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赔偿金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伤职工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因此应当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一、离婚是否需要退嫁妆 离婚能否退还嫁妆主要取决于该嫁妆有无约定归属和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 如果嫁妆明确约定是给女方个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未明确约定,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嫁妆是戒指、项链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以分割。 二、婚内财产一定是共有的吗 婚内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共有财产。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父母死亡所继承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规定该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他人明确表明赠予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该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伤害获得的损害赔偿金,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工伤职工自己在公司辞职了,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