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人员应该要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当天开始的六十日内,拿着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个人的户口簿,本人的身份证和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应该要去办理失业登记,并且可以从第二月开始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如何申请失业补助金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携带失业人员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同省份会依据实际情况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失业者缴费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就越长。 二、怎样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失业保险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办理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 2、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3、持相关证件到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4、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