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契税?契税到底有什么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采用比例税率。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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