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数罪并罚?什么时候适用数罪并罚? |
释义 | 数罪并罚一般指对于数行为触犯数法益的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进行分别定罪量刑,后宣告执行的刑罚。一般来说,当犯罪分子的多个行为触犯多个《刑法》规定,侵犯了不同的客体的时候即应当适用数罪并罚。 一、行政处罚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数罪并罚原则的一种。将犯罪分子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在总和刑以下,数罪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本原则可以克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缺点,便于根据罪行确定适当的原则,但其仅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对死刑、无期徒刑则不能适用。中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二、多次受贿是否适用数罪并罚刑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受贿罪是数额犯罪,多次受贿,将每次的数额累计相加,合并计算数额,从而依此标准进行量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三、减刑后再犯新罪怎么处理? 减刑后再犯新罪处理如下:在减刑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数罪并罚的方法执行。数罪并罚分为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并罚和判决宣告后的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数罪并罚特点如下: 1、必须是一个行为人犯有数罪; 2、一个行为人犯的数罪必须发生于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 3、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决定最终应当执行的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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