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涉外合作中,合同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影响合同履行及相关利益分配的关键方面。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涉外合同中的财务管理制度需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致。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包括合同双方的自愿约定、涉及的业务内容、合同金额等等。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内容约定适合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合同中注明约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自己负责其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章程和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处分资产,安排和实施清偿计划。公司依法自负债务,与公司财产有关的债权也以公司财产为担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享有独立财产权和合同权。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权受中国法律保护。” 结论: 涉外合同中的财务管理制度需根据合同双方的自愿约定和合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一定要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致。在制定合同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规定约束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