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参加诉讼,行使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被告人要更改会见时间,需要提前通知律师,律师可以根据被告人的要求进行协商和安排。但如果被告人在未经律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更改会见时间,可能会影响律师的工作安排和辩护质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应当代表当事人依法参加诉讼活动,并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七条: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严格保守当事人的秘密,并为当事人谋取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被告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诉讼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审判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因此,如果被告人需要更改会见时间,应当提前通知律师,并与律师协商和安排。如果被告人未经律师同意自行更改会见时间,可能会对律师的工作造成影响。被告人可以向审判人员提出书面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