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人被处以的违停罚单若在十五天内没有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加收罚款之外的滞纳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强制履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