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文件的组成如下: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包括招标项目的名称和概要、招标内容的范围、招标的规模、计划的工期、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时间和地点的要求,还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2、投标人须知:要包括项目的需求和范围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3、评标办法:评标因素和标准、评标程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等; 5、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图纸:和工程有关的图纸等; 7、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需要的技术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程序分为以下三部分: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选择招标方式;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2、招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发布招标广告;进行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 3、决标成交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开标;评标和定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