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军家属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
释义 | 需凭《部队干部家属随军的批复》、《军队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户籍证明》,到落户地县分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一、西藏户口怎么办理 (一)新生婴儿或未成年子女的落户办理程序: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书》、《户口簿》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居住地亲属》户口簿办理落户。 (二)转业、复员、退伍(含志愿兵)军人的落户办理程序:凭县、市(区)以上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 (三)随军家属子女的落户办理程序:凭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签发的批复、《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办理落户。 (四)购房者的落户办理程序:凡在我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等。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出 离婚后女方户口的迁出流程为:1、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3、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三、离婚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转户口需要的手续为: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3、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最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对于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则需要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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