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变更居住地一般能通过吗 |
释义 | 可以,但是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行为人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2、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3、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缓刑变更居住地一般来说只要获得新居住地的司法部门监管许可,那么现在的司法部门便会同意给你办理移交。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例:如果其变更居所的,那么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向原司法监管部门报告,并获得新居住地的司法部门监管许可。 一、缓刑社区矫正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缓刑社区矫正没有担保人,也不会被判入狱。被判处缓刑后,就要接受当地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了,不需要担保人进行担保。所以即使担保人不同意再继续为犯罪分子担保,也不会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二、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嘛?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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