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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村委会不满找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对村委会不满可以找一下部门举报:
    1、举报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向乡、镇政府信访举报;
    2、举报经济问题,向县反腐办举报;
    3、举报个人、治安、刑事相关的,向派出所举报;
    4、村委会强征农民土地的,可以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
    5、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检察院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依照前款规定制定规章,须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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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