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释义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我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什么情况下会被扣2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在以下情况下,会给予扣2分处罚: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综上所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此您了解了吗?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4: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