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追认是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言的,追认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是拒绝,但我们一般说的追认是表示同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誉山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庆哪中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缓没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