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当事人要出售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在还清贷款后卖给买方,也可以与买方协商,由其支付包括贷款在内的房屋的全部价款,而由卖方依照约定向其分期或者一次性偿还贷款;或者由卖方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而买方仅支付房屋的价款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