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协议忘盖章了怎么办 |
释义 | 补充协议忘盖章了的处理办法:双方当事人如果在补充协议或主合同中约定了合同成立必须要经过盖章,以及没有盖章可以补充盖章的,依照约定内容加盖。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补充盖章。协商不成,该补充协议无法生效。如果约定中盖章并非生效要件,则不加盖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补充协议的效力是否及于整个合同呢 补充协议的效力应及于整个合同。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如何增加合同生效条款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原合同上增加合同生效条款。只要合同签订人同意可以增加或变更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合同签订人愿意增加合同生效条款,就可以增加合同生效条款。可以单独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在原合同上增加。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是公司的,也可以要求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这是一般合同生效条款的表达。合同生效条款也可以约定生效条件或时间,但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三、补充条款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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