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投票诈骗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票诈骗罪,一种是非法干预选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选民或者代表选举人在选举、公民投票等民主选举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投票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强迫、诱骗、贿买、恐吓选民或者代表选举人投票或者不投票; (二)按照一定比例的方式向选民或者代表选举人提供物品、款待、福利、服务等,以获得其选举或者投票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非法干预选举罪定罪处罚: (一)以欺骗、胁迫等手段破坏选民或者代表选举人自由选举的权利; (二)破坏选民或者代表选举人投票的秘密; (三)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选民或者代表选举人投票的自由; (四)非法干预选举的组织、管理或者结果的宣布。 总之,对于投票诈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从轻处罚,也可以判处较重的刑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