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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生儿上户口,去派出所都要什么证件
释义
    《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由此可知,婴儿上户口,主要需提供三种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结婚证。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特殊情况下新生儿入户规定:1、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以上是关于问题的详细法律解释,请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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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