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调档函调档案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让他人代办,但为了保险起见,最好本人去。把档案调出之后,首先要请求档案管理部门帮忙邮寄。有一些学校不接受个人名义寄出的档案,档案会被打回。如遇到档案管理部门不帮忙邮寄,自己一定要事先打电话到拟录取院校和老师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确保以自己的名义邮寄的档案不会被退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